智能消费如何真正提质升级?答案在“普惠”二字

发布时间:2026-09-17来源:吴丹李浏览次数:10

从智能手机、智能家居到服务机器人、大模型和智能体,人工智能正加速进入千家万户。智能商品供给不断丰富、居民尝试意愿持续提升,但一个更基础的问题也随之凸显:技术是否真正解决了日常生活中的痛点?不同年龄、地区和收入水平的人,是否都能用得上、用得好?

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印发;2026年6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培育新一代智能终端,到推动人工智能进千家万户、进千商万店,智能消费已经成为扩大内需、培育新增长点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议题。

智能消费走向何方,不仅关乎产业竞争力,也关乎共同富裕的底色。那么,技术能力究竟如何转化为可持续的消费价值?技术进步能否转化为最广泛人群的真实福祉?本期【产业智库】,我们聚焦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小毅的文章《普惠:驱动智能消费提质升级》。文章从智能商品的发展态势出发,系统剖析了当前存在的三大倾向性问题,并从普惠理念、产品定义、实现机制、标准建设和理论研究五个维度,提出了推动智能消费提质扩容的路径建议。

王小毅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副主任、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普惠:驱动智能消费提质升级

/王小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提振消费作出部署,强调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印发。2026年6月9日,商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扩大智能商品消费、赋能服务消费、创新消费场景为重点,提出5个方面17条举措,把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摆在首位。

从实践看,我国智能商品供给释放快,居民尝试意愿高,但从买得多到用得深、从少数人先用到多数人可用仍有明显差距。部分产品功能多但痛点未解,部分服务能力分层但门槛抬高,部分创新参数领先但人文关怀不足。这些问题说明,智能消费发展逻辑尚未完全立足人民群众真实关切,发展智能消费必须回答好为谁供给、价值导向、如何普惠三个问题。

01

智能商品的内涵拓展与发展态势

硬件终端加快向家庭生活场景延伸

《实施意见》明确列出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家居、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四条产品线,并单设“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一项,要求加快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示范,提升情感陪伴、健康监测、移位助行、智慧家务等能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5G智能手机、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产量保持快速增长。2025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联合部署2025—2027年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覆盖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当年9月公布32个试点项目,覆盖10个应用类别。机器人由工厂进入家庭,标志着智能商品消费从信息类向劳动替代类延伸。

大模型和智能体服务领跑智能消费

据《人民日报》报道,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核心产业规模预计突破1.2万亿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五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用户达6.02亿人,较2024年底增长141.7%。

国家统计局在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日均词元调用量已达数百万亿,实现了量级式跨越,两年增长超千倍。词元可计量、可定价、可交易,正在成为智能服务的结算单位。计量方式成熟推动收费方式分化,当前面向居民的智能服务收费包括按调用量付费、分级订阅制、基础功能免费加增值功能付费三类。其中,分级订阅直接决定不同支付能力居民可获得的智能能力强弱,是观察智能消费普惠性的关键切口。

个人效率类智能产品正在成为新消费增长点

灵活工作方式普及,改变了智能服务购买主体。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约2亿人,占就业人员四分之一以上;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截至2025年底,“四新经济”相关个体工商户达4010.9万户。该群体无须单位统一采购工具,智能服务由个人决策购买,属于居民消费,本质是居民以支出换取时间和能力。截至2024年12月,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作为办公助手的用户占比达45.5%。2026年上半年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3%,快于商品零售额1.1%的增速,其中通信信息服务类零售额增长较快。以企业采购为主导的商业模式建立在雇主配备雇员工具的假设之上。

我国规模庞大的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群体,使个人成为智能服务的直接购买者和主要使用者,市场结构明显不同。在这一结构下,把基础智能能力做到人人可及,既是发展方向,也是庞大的新消费市场。

02

技术炫示重于落地实用的倾向需要警惕

智能商品供给快速扩张的同时,产品定义偏离用户真实需求的问题逐渐显现。

功能堆叠与痛点未解并存

部分智能穿戴产品在发布环节展示的功能覆盖翻译、拍摄、导航、支付等多个方向,但重量、续航、响应时延等基础体验指标改善缓慢,用户初次尝试后使用频次迅速衰减,闲置率偏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通信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4%,明显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的增速,说明居民对智能终端的购买意愿是真实的;但购买意愿强与使用留存低同时存在,恰恰说明产品尚未真正嵌入日常生活流程。消费者购买的是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功能清单的长度。

参数竞争替代了场景研究

企业投入大量资源比拼模型规模、算力指标和跑分成绩,对居民日常生活中高频、低效、易出错的具体环节研究不足。智能家居产品在演示场景中运行流畅,进入真实家庭后却因户型差异、网络条件、家庭成员使用习惯不同而频繁失灵。这一错配的实质是,供给侧的能力供给已经相当充裕,而把能力转化为可靠服务的场景工程投入明显不足。

智能体服务的价值定位存在偏移

一段时期内,部分面向个人用户的智能体产品把资源集中投向情感陪伴、角色扮演等方向,对办事类、事务类需求投入不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2026年4月10日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同年7月15日起施行,对身份透明告知、防沉迷设计、算法机制审核等提出明确要求。部分企业据此调整业务方向、下线不合规服务,这是落实合规要求的正常调整,也提示行业应把智能体的主攻方向转向切实为群众办事。

从各地实践看,这一转向已经开始:政务服务领域的智能预填、智能导办应用,使群众办事所须填报的信息大幅减少;农业农村领域的智能问答应用,把农技指导送到田间地头。这类应用不炫目,却真正减轻了群众负担。

03

基础智能能力的可及性有待提高

推动智能商品高端化是产业升级的正常方向,高端产品实行较高定价符合市场规律。需要区分的是市场化定价与基础能力可及性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基础智能能力的分层需要引起重视

当前部分智能服务按会员等级分配模型能力,不同档位在可调用的模型版本、上下文长度、生成次数和响应速度上存在显著差距。在商业化探索初期,这种分层有其成本约束方面的合理性。但当智能服务日益具有基础工具属性时,若基础档位的能力被持续压缩,实际效果是把支付能力差异转化为能力获取差异。智能产品正在成为许多人身份认同的一部分,一旦“用得起好模型”演变为社会分层的新标识,就背离了发展智能消费的初衷。

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覆盖仍显不足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规模庞大,老年人在语音交互、界面识别、操作路径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而适老化改造多停留在字体放大层面,对认知负担和使用信心的关照不够。城乡之间的差距同样值得关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216亿元,同比增长2.5%,快于城镇1.2%的增速,县乡市场消费活力持续释放,但智能产品的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使用培训等配套在县乡地区仍相对薄弱,居民想用而不会用、会用而无人指导的情况较为普遍。

公共服务场景应当率先实现基础能力普惠可得

在政务办理、医疗挂号、社保查询、交通出行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智能服务承担的是公共服务职能,不宜按支付能力设置能力差别。在商业场景中,则应通过行业自律和标准引导,保障基础档位具备可用的服务水平,防止以能力削减倒逼付费升级。

04

人文关怀与文化内涵有待厚植

智能商品直接进入家庭生活,其价值不能仅用技术指标衡量。

面向“一老一小”的产品需要更多人文考量

养老机器人、陪伴机器人的价值不只在于实现移位助行、健康监测等功能,更在于能否理解老年人的生活节奏与情感需求。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试点项目中设置“情绪陪护”类别,正体现了这一导向。实践中,能够记住老年人生活习惯、以合适方式提醒服药、当子女不在身边时提供稳定陪伴的产品,往往比功能更全的产品更受欢迎。面向儿童的智能产品,则应在内容安全、使用时长、亲子互动等方面做出更审慎的设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智能消费的独特资源

博物馆的数字人导览、景区的沉浸式体验、传统戏曲和音乐的智能创作辅助,既拓展了文化消费场景,也让技术具备了文化辨识度。《实施意见》鼓励人工智能在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创新,正是着眼于此。文化内涵不是产品的装饰,而是产品能否与中国家庭生活方式相契合的根本所在。

安全和伦理是人文关怀的底线要求

智能产品广泛采集家庭环境、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一旦处理失当,损害的是消费者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应坚持数据最小必要采集原则,明确告知采集范围与用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技术向善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数据采集、每一条算法推荐、每一项默认设置之中。

05

以普惠导向推动提质扩容智能消费

确立普惠即先进的发展理念

西方一些企业推动前沿技术商业化,往往采取高定价、限量供给、优先服务高支付能力人群的路径,先进性与高价格相互绑定。我国的实践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以较低单价覆盖尽可能多的用户,用规模摊薄研发和固定成本,用海量使用反馈加速技术迭代,形成成本下降与性能提升相互促进的循环。

在智能服务领域,这一机制正在显现:算法架构持续优化,国产大模型以更少的词元完成复杂任务;国产算力芯片适配加快,端侧推理和模型蒸馏技术降低了调用成本;开源生态共享创新成果。2026年多家国产大模型企业宣布大幅下调应用程序接口调用价格。对我国企业而言,普惠是通向先进的路径,而非先进的对立面。

以场景刚需重塑产品定义逻辑

建议企业建立场景筛选标准,优先选择使用频次高、痛点明确、替代方案少、效果可感知的生活环节,把研发资源集中于把一件事做到极致可靠,而非把功能清单做长。硬件产品应把重量、续航、响应速度等基础体验指标作为核心竞争维度。智能体服务应把办事能力作为主攻方向,在政务办理、健康管理、农业生产、教育辅导等领域形成可复制的解决方案。《实施意见》提出发布场景应用指南、遴选典型案例、组织场景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了场景验证的公共平台,应当用好。

健全基础能力普惠的实现机制

在公共服务场景,明确智能服务的基础能力标准,确保各类人群无差别获得可用服务。在商业场景,倡导行业自律,推动形成基础档位能力不低于必要水平的行业共识,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增值服务、硬件销售等方式实现商业回报。推广租赁、共享、以租代购等模式,降低高价智能硬件的首次使用门槛。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工具,引导补贴资源向县乡市场和适老产品倾斜。加强使用能力建设,落实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的部署,重点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展远程智能培训。能力不足与供给不足同样构成消费约束,两端要一并解决。

加快标准建设与文化融合

推动智能家居跨品牌互联互通标准落地,破解协议不兼容形成的迁移壁垒。研究建立智能终端能力分级评价体系,使消费者能够清晰识别产品的真实智能水平,减少信息不对称。健全数据采集、算法推荐、责任认定等方面的规则,把合规与安全转化为产品竞争力。支持企业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具有中国文化特质的智能产品和内容服务,让智能商品既有技术含量,也有文化温度。

加强中国特色智能消费理论的研究阐释

我国智能消费实践领先于理论阐释,现有工业化、信息化时期形成的消费理论对新型消费解释力不足,国外相关研究适配我国国情程度低,开展相关研究既是学理需要,也关乎我国智能消费领域的规则制定权与话语权。

一是健全概念体系和统计口径,明确基础概念内涵外延,研究相关属性认定,引入新型计量指标,为相关分析研究提供基础。二是深化普惠与先进关系的学理阐释,开展跨产业比较研究,明确规模效应转化的前提条件与适用边界,厘清普惠的定位,这是中国道路区别于西方高价专享模式的理论关键。三是挖掘中华文化的消费理论资源,从文化层面解释我国文化传统如何影响智能产品接受使用,以及相关智能产品消费特征的成因。四是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调整原有评价方式,纳入可及性、易用性、群众获得感等指标,研究编制反映基础智能能力普及程度的指数。五是完善研究组织机制,推动多主体联合攻关,鼓励长期跟踪与案例研究,加强国际交流,贡献中国方案。

我国发展智能消费不缺技术积累、产业配套与市场空间,核心是要立足人民群众真实需求,让全体中国人能用好最新智能产品和服务,这既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智能产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根本。实践创新走在前列,理论创新需要跟进;谁率先将智能服务打造为随取随用的基础资源,谁就掌握了智能时代消费市场主动权。

智能消费的“提质”,不只是让产品更聪明、功能更丰富,更是让技术稳定地解决问题;智能消费的“扩容”,也不只是增加销量和用户数,更是让不同人群都能公平、便利、有尊严地分享技术进步。

正如王小毅教授所言,普惠并非技术发展完成后的附加选项,而应进入产品定义、商业模式、公共服务和治理规则的起点。对企业而言,真正的竞争力来自对真实场景的持续理解,以及把复杂技术转化为可靠服务的能力;对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而言,则需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守住基础可及、安全可信和人文关怀的底线。

信息来源《企业改革与发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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