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14来源:黄晓雯浏览次数:11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博士生考核制招生质量。管理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和有关同志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管理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重大事项;纪委书记全程监管,保障公平公正。

  长:朱原、谢小云

副组长:窦军生、潘健

  员:陈俊、陈熹、郭斌、华中生、李文腾、施俊琦、应天煜、周欣悦、李贤红

纪委书记:李文腾

联系电话:0571-8820660388206808(只接受信访、投诉,不接受信息咨询)

二、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申请者应符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通过材料审核。管理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已获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审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硕士毕业资格保证书。

3)在读博士研究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役军人还须审查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材料审核情况,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的形式为现场笔试、现场面试,详见管理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四、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通过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管理学院面试、笔试内容详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综合考查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拟录取考生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经允许在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执行。

五、时间安排

116日:发布材料审核通过名单

326日:开展笔试工作

416日:发布笔试成绩

426日:发布面试名单与面试安排

57日至510日:开展面试工作

53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7月: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核名单

参见管理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录取4号通知、

管理学院2024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面试安排通知

七、录取

(一)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按照《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根据招生计划安排、导师指标情况、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除通过学院综合考核外,还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管理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误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再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的各项考核成绩仅对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有效。未参加管理学院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博士研究生还须完成定向培养协议书的签订,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被录取新生的《报考登记表》(盖章后有效)、专家推荐信存入人事档案。

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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