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接收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2-05来源:黄晓雯浏览次数:10

为有效保障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精神以及《管理学院2023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特制定本细则。

本科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学生可按要求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报名申请”中提交“转专业申请”。


一、时间安排

 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


二、前置要求

 参见:https://bksy.zju.edu.cn/2023/0822/c28340a2792514/page.htm


三、选拔方案

 面试名单在符合前置要求的同学中产生。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50%)和面试成绩(50%)构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四、说明

参加面试学生若出现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原则上不予接受。

在确定转专业学生接收名单时,若容量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高者优先;若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再相同,则以总学分高者优先;若总学分再相同,则由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

申请转入管理学院的竺可桢学院学生、留学生、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应根据学校要求先由竺可桢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或本科生院招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再由我院组织选拔,选拔方法同上。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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