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适用于学术学位研究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0来源:黄晓雯浏览次数:39



按照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管理学院2024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负责学院推免生录取名额的分配,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各系负责人、教学管理中心与学生工作中心负责人

申诉联系人:李文腾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206603   0571-88206808


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设立由专业项目主任担任组长的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评估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负责制定和落实学科复试内容和程序等;对本学科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招生计划

推免直博生招生计划,为2024年博士生招生总数的80%~90%左右。

1 管理学院推免直博生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与创新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创业管理、数智创新与管理

拟接收推免直博生名额

39~44


接收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国际硕士项目推免生的录取名额为14人。

2 管理学院推免硕士生(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

拟接收推免硕士生名额

14


三、申请办法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前列(一般前10%);

7.外语成绩优秀。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548分及以上;或英语六级517分及以上且英语四级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

8.获二次以上学校高等级奖学金;

9.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上述6-8条件可适当放宽。

  1. 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完成申请,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2.申请材料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成绩排名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情况、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四级六级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证明原件扫描件)、专家推荐信(推免直博生提供)。

未尽事宜详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含外校和本校)的通知》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含外校和本校)的通知》。

四、初审与复试

(一)初审

由相关专业组织推免生申请材料的初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学院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二)复试

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由各学科组织面试。学生向面试组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以及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的提问。

复试时间:922~927日(具体时间邮件、短信通知)

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复试内容:通过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其中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硕士不少于20分钟,直博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准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五、待录取与公示

推免直博生复试成绩由材料综合分(20分)和学科面试成绩(80分)两部分构成,推免硕士生复试成绩由材料综合分(30分)和学科面试成绩(70分)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复试视为不合格,一律不能录取。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929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浙江大学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392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