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刘江帆退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21来源:黄晓雯浏览次数:1506

浙江大学关于刘江帆退学的决定    

ZG20210007

 

刘江帆同学(管理学院,学号:10620004):

您好!

    浙江大学已对您作出退学处理,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刘江帆(学号:10620004),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06级计划内单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该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刘江帆予以退学处理。

  

    如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管理学院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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