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血缘忠诚与家族企业传承

日前,浙大管院教授陈凌通过中西对比,撰文分析了中国式家族企业传承中“血缘忠诚”观念的弊端,并提出保持家业常青的策略。

发布时间:2018-10-23来源: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81

    当你仔细观察人们生活中的惯常行为会发现,一些文化里的传统观念始终根深蒂固,不易改变,比如极为重视“血缘”,且在某事物的传承上传男不传女。

    到如今,这种观念在家族企业传承中最为典型。日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凌通过中西对比,撰文分析了中国式家族企业传承中“血缘忠诚”观念的弊端,并提出保持家业常青的策略。他结合历史、文化、影视剧、话剧以及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生动有趣,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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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凌

血缘忠诚与家族企业传承

陈凌/

    从松下幸之助的女婿接班谈起

    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曾经与所有亚洲人一样,在拥有一个女儿后,还希望有一位男性继承人。最终他得到了一个儿子,并认为“自己是最幸运的男人”。

    当时经过艰苦创业初步尝到成功滋味的松下幸之助32岁正当壮年,他给儿子取名“麟儿”,望子成龙的愿望可谓尽人皆知。

    然而命运多舛,他的儿子还不到一岁就因病夭折,这一打击让松下幸之助的心情从幸福之巅又跌回到万丈深渊;松下一生里曾经多次受到失去亲人的打击,然而这次痛失爱子的打击却最为刻骨铭心。 

    他后来没有再生孩子,而是把所有的心血都扑在企业经营上。同时,女儿成为他生活中的重要一环,尤其是他还有个靠谱的女婿——平田正治。作为名门之后和东京帝国大学的高材生,平田原来在三井银行工作,婚后他改姓松下并正式加盟松下企业;通过几十年的历练,松下正治最终成为了松下幸之助的接班人。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发现,家族企业换代的关键,是物色和培养能干又放心的接班人,继承自己开创的财产和事业。然而在传统文化熏陶中长大的中国企业家,还要加上一个极强的限制条件,那就是这个接班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们称之为“血缘忠诚”。

    从中国人的血缘忠诚标准来看,松下幸之助以女婿作为养子的身份接班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就是说,在中国人眼里,松下幸之助的传承只是把家名传下去了,松下家族的血脉已经不幸中断。中国人“家”的概念包括自己的祖先、自己和其后代在内的所有男性及其家属,因此我们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

    按照学者葛兆光先生在《中国思想史·第一卷: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中的表述:

    对于祖先的重视和对于子嗣的关注,是传统中国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甚至成为中国思想在价值判断上的一个来源,一个传统的中国人看见自己的祖先、自己、自己的子孙的血脉在流动,就有生命之流永恒不息之感,他一想到自己就是生命之流中的一环,他就不再是孤独的,而是有家的归宿感,他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在扩展,生命的意义在扩展。而墓葬、宗庙、祠堂、祭祀,就是肯定并强化这种生命意义的庄严场合,这使得中国人把生物复制式的延续和文化传承式的延续合二为一,只有民族的血脉和文化的血脉的一致,才能作为“认同”的基础,换句话说,只有在这一链条中生存,才算是中国人。P95)。

    这种自古以来对血缘亲情的重视与忠诚,直接影响了几千年来中国人的家庭伦理和政治观念,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中国的社会心理和企业组织行为。

    在世界主要民族中,也许只有中国人是如此重视血缘的纯粹而忽视了家业的传承,而中国王朝皇位传承制度就是这种血缘原则的最极端表现,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普通家庭继承的游戏规则。中华民族最终也为这一血缘规则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尤其是当生物复制式的延续和文化传承式的延续发生冲突的时候。

    中国式血缘忠诚的历史渊源

    以中国历史上的王位传承为例,“子承父业”与“兄终弟及”这两种规则都能保证纯粹血缘,在历史上也经常出现,尤其是在皇朝刚刚建立的时期。政治军事形势比较复杂,朝廷必须做出果断的决策措施。

    如果这时的皇帝过于年幼,那么政治智慧的匮乏就会催生危机。一旦江山已经确立,海内已经太平,皇朝就会严格按照子承父业的原则在众多皇子中选拔太子,一般情况下不会废黜重立。

    王位世袭制的具体形式由兄终弟及(传弟世袭制)到子承父业也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国商代早期和中期实行了几百年的兄终弟及,汤(又称成汤)的长子大丁早死,其子太甲年幼,乃传位于其弟外丙,外丙亦不传子而传弟外壬,从此每一代均先传弟,无弟时才传子。

    对此合理的解释是当时政治的需要,商王朝刚建立时统治不稳定,必须挑选年长的人为国王,其中又以弟为最亲,所以立弟,即所谓的“国赖长君”。然而这一制度最大的漏洞就是规则并不清晰,即两个规则会经常出现矛盾,弟弟死后是传给更年幼的弟弟还是下一代呢?幼弟死后是应该传给自己之子还是兄长之子呢?商朝从中丁以后,由于王位的兄终弟及,引起频繁的夺嫡之争,酿成连续九世的祸乱,削弱了商王朝的力量。因此当统一的王朝建立以后,兄终弟及的做法几乎已经绝迹。

    皇位传承的关键是用简单、清晰的规则来消除许多人的非分之想,因此接班人的抱负和能力常常被放到了次要的位置,只要是大家都能够接受的统治者,哪怕是婴儿都没有关系,对治理国家没有兴趣、智力是否正常都没有关系,中国一些历时较长的朝代中后期频繁出现体质羸弱、能力平庸、一代不如一代的短命皇帝,就是这种血缘规则所无法避免的宿命。

    淡化血缘关系的家族传承模式

    历史上,日本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但是他们的“拿来主义”并不盲目,即便是在日本全面学习中国的时代,他们也对不适合日本国情的一些中国要素做了修正,其中就包括中国传统上对于血缘的过分重视。 

    与中国人相比,日本家庭更重视家业和家名而不是血缘的纯正,尤其在选拔家族未来领导者时,更加重视接班人的能力而不是血缘和长幼。

    历史上的日本家族一般会模仿中国皇家的做法来实行“家督制”,家督作为一家之长可以很早就确立候选的接班人,家督的长子一般会拥有优先权,但是长子不被选中的情况也经常出现;但如果在自己的儿子中没有合适的接班人,家督可以从外人(甚至包括自己的家仆)中寻找养子来作为接班人继承家名,也可以让女婿成为养子作为家族的接班人。

    在日本和欧洲,许多有名的家族就是通过这种淡化血缘的方式来扩大接班人的选择范围,并由此能够延续十几代甚至几十代。日本是世界上长寿家族企业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些家族的接班人,如果按照中国人的血缘标准,很多都已经是外人了。

    所以,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奇特的现象,中国人以重视家庭和血缘亲情著称于世,我们却没有著名的家族能够真正一直延续到今天;在中国各地有着大量的具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同姓家族,许多人可以确切地把自己作为某某历史名人的多少世后代并以此为荣,然而他们却没有能够延续多世代的家族事业;

    我们或许能够找到大量祖冲之、李时珍或曹雪芹的后代,但是很却难能够从中找到作为数学家、医药家或文学家的渊源家学。由于中国人重视血缘和祈求多子多福,根深叶茂,因此我们的祖先们可以自夸于他人的业绩,只能是自己嫡子嫡孙的巨大数量。

    从这个角度来说,笔者不禁发问:作为具有深厚家庭、家族观念和血缘规则的中国人,我们适合建立家族企业吗?我们的家族企业又适合哪一种治理模式呢?

    元杂剧《赵氏孤儿》中的血缘忠诚

    在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的血缘忠诚观念曾经给西方人带来极大的困惑和疑虑。余秋雨先生在《中国戏剧史》中就谈到元杂剧《赵氏孤儿》及其世界影响,对于我们讨论血缘忠诚话题非常有启发意义。

    元代杂剧作者纪君祥所写的《赵氏孤儿》是春秋中期晋国文臣赵朔遭到武将屠岸贾诬陷,全家三百口被杀,只剩下一个婴儿赵武。赵家门客程婴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性命来保全赵家血脉。二十年后赵武成人知道自己的身世,才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

    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这一通过舍身取义保全血脉的故事在强调血脉忠诚的中国文化中是顺理成章的。《赵氏孤儿》产生于汉人赵宋皇朝被蒙古铁骑统治时期,具有明确的政治涵义和精神价值,激励了历代无数忠义之士,不惜牺牲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保家卫国来延续血脉。《赵氏孤儿》在精神和艺术上的强烈程度使它早在18世纪就被介绍到了欧洲,引起了欧洲许多艺术家的关注。

    但是当它流传到欧洲以后,则出现了有趣的变化。法国思想家伏尔泰(1694-1778)和德国大文豪歌德(1749-1832)都曾经写过和《赵氏孤儿》情节相近的戏剧。有趣的是,中国《赵氏孤儿》的关键情节——换孤和复仇都被欧洲文豪所质疑或改变。

    伏尔泰在1755年写作了《中国孤儿》,他把历史场景改成了成吉思汗的时代,基本情节如下:成吉思汗早年游历到燕京遇到美丽少女叶端美(Idame),但是他们的交往被叶父所阻止。五年后成吉思汗席卷中原摇撼宋朝,宋皇把自己的婴儿托给大臣尚德(Zanti)和叶端美夫妇。为了保护宋皇的婴儿,尚德就与叶端美商量,要把自己的婴儿交出去。伏尔泰则通过叶端美之口询问丈夫,天底下人人平等,为什么要用牺牲自己孩子的方式来挽救宋皇的孩子呢?为什么忠义精神竟包含如此残酷的内容呢?

    歌德在创作《埃尔帕诺》(Elpenor)时也同样借鉴了《赵氏孤儿》中的情节——屠岸贾收养孤儿赵武做义子,赵武长大以后了解自己身世,毫不犹豫杀死了“养父”。这个情节最高程度上表现了中国文化中的血缘忠诚,但是大文豪歌德写到此处却无法落笔了,对于中国观众来说,赵氏孤儿杀死“养父”屠岸贾是理所当然之事,而歌德却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场面的出现。

    歌德考虑了这位“假父亲”十余年来的养育之情,也想到了孩子对于真正的父亲的概念毕竟还十分抽象。血缘忠诚和养育之恩之间的强烈冲突使得歌德无法下决心落笔,由于这个关键情节而使得这部戏剧最终成为这位大文豪的未完成作品。

    企业传承与对于血缘忠诚的扬弃

    在前面谈中日关于血缘忠诚的差别时,笔者回顾了中央王朝及其严格的男性血缘传承制度的缘起,进而说明了传承的严格血缘规则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是这种历史的选择也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巨大负面影响,即血亲选择所带来的皇朝中后期国家领导能力的偏弱和保守倾向。

    这是中外历史学家们不断讨论和争论的话题,笔者在这里只能简单提及,不做详述。我们更为关注的显然是血缘忠诚对于家族企业传承的影响,而中国大陆企业家必须对于血缘忠诚做好扬弃。

    笔者说的是扬弃,而不是简单的放弃。每个人对于自己的子女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期望把自己的事业交到他或她的手中,从而延续自己对事业、对家庭和对社会的贡献,这是生物性和文化性上的人之常情,也是很多人希望事业永续的强大原动力之一。

    欧美和亚洲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的很多企业家族,从小培养子女对于家族事业的认同和兴趣,积累从事这一事业的丰富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从而顺利完成事业的传承和永续经营,这是很多成功传承多代家族企业的成功秘诀。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国内已经有不少民营企业已经走上了这样子女继承家业的成功道路。

    然而,血缘忠诚能够和家族企业传承很好结合的情况毕竟是少数,现在更多的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是子女对家族事业不感兴趣或在其缺乏能力的情况下,也就是未来的事业传承将无法在血缘忠诚的轨道上顺利进行,中国家庭应该如何面对呢?

    恰恰在对于血缘忠诚的扬弃上,我接触到了太多的现实中国人的纠结、踌躇和痛苦。

    我非常熟悉的一位企业家朋友是公司的创始人,他很年轻时候就带着弟弟一起创办了企业并且不断成长发展,他的儿子也开始在公司里工作并得到快速的晋升,然而公司上下包括老板的弟弟都觉得,老板的儿子不适合做企业,儿子本人也希望父亲能够选择其他人来经营企业,但是父亲还是坚持儿子接班而不考虑任何其他人选。

    最近几年企业经营每况日下,老板的弟弟私下告诉我,“看来我们的企业要为哥哥的错误‘殉葬’了,我们也无能为力,企业是他一手创办的,最后的失败也是他造成的,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老板却认为,长远来看,企业为接班人的成长付一点学费是值得的。

    他认为,没有人是天生的企业家,儿子虽然能力有限,但他还是会积极帮助儿子进步成长。他告诉我,“请其他能力更强的人来接班我不是没有考虑过,短期来看当然有很多人的能力超过儿子,但是外人能力越强,管得企业越多,我越会琢磨他究竟是不是忠心耿耿,他会琢磨我们家族会不会永远支持他,我们两边这么一琢磨,他的能力就大打折扣了,最终结果怎么样真难说。”

    在笔者周围,这样义无反顾地把企业传承沿着血缘忠诚的轨道向前推进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吗?第一代企业家的豪赌值得吗?

    当理解了中国人这种血缘忠诚的生存逻辑以后,我们会发现,作为旁观者其实很难对于血缘忠诚行为作出简单的是非判断,我感觉我的企业家朋友们是用一种长期的整体观念来看待接班人选择决策的,他们所关注的不是接班人的当前能力和短期绩效,而是着眼于长期的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和协同效应。对于创始人来说,把企业交到自己的孩子手里并不断发扬光大,这本身就具有无限的情感满足和价值追求,这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如何保持家族企业的韧性?

    美国《哈佛商业评论》2012年第11期的三位作者在一篇题为“我们可以从成功家族企业身上学到什么”的文章中,将家族企业的特质总结为对于“韧性”而非短期绩效的追求,而且这一韧性的根本来源是家族企业的长期导向;相对于那些非家族控股的企业,家族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期的表现尤其抢眼。三位作者从节俭、审慎、低负债、国际化和多元化等七个方面阐述了这种韧性的具体表现。

    中国家族企业也具有欧美发达国家成熟家族企业的韧性吗?虽然东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中国的家族企业生存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与欧美国家有很大不同,但是在中国优秀家族企业身上同样能够发现相似的精神与实例。这种韧性,非常值得中国的广大家族企业学习和借鉴。

    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一直强调节俭、自律、忍耐和家族忠诚。在成功的中国家族企业当中,企业家往往对于自身和家族成员有着家长式的严格要求,并且在家族成员的不同利益诉求之间通过家长权威保持着平衡。这种家族主义对企业产生的积极影响是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掌握企业管理权的家族成员不会或不敢一味追求私人利益。企业家及其家族成员会把家业长青视为家族的荣耀和自身的成就,从而弥补短期之内自身物质享受的节制。

    改革开放以后涌现的第一代企业家普遍勤俭节约,“白天做老板,晚上睡地板”,而且这种艰苦创业精神会一直保持并传给下一代,例如中国前首富,娃哈哈的创始人宗庆后就表示现在自己一天的花销只有几十元,而且觉得很满足;从宗庆后女儿宗馥莉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创业激情和事业心来看,这样的创业精神已经传给了第二代。

    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家族企业开始意识到,狭窄的把血缘忠诚局限于男性后代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企业制度设计完全可以把家族传承中的精神传承、事业传承和财富传承做到统筹兼顾,让子女们能够有更多自己的选择。

    笔者认为,企业应该被交到最愿意奉献和能够胜任的人手里,正如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在他的《高加索灰阑记》中提出的命题那样,“世间的权利都不是天赋的;山川土地不应属于地主,而应该归于能够开发、热爱它们的人,其他一切事物也是如此。”所有的一切应该归于善于对待的人,孩子归慈爱的母亲,而不论是亲生还是养母。车辆归好车夫,开起来顺利。山谷归灌溉人,好让它开花结果。

    当企业的车轮越来越快的时候,如果硬要把企业交给不能驾驭的孩子手上,那么谁应该对车毁人亡的悲剧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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